近日,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开发区区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驻开政办〔2023〕16号),公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乡办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要求,根据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及推进“大厅之外无审批”改革要求,秉持“总体便民、谨慎纳入、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了负面清单纳入范围及工作要求。
二、意义
一是开发区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梳理排查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实施流程和业务特点,严格清单准入管理,并公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确定清单事项办事地点及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倒逼政务服务优化提升。
二是将负面清单制定与“应进必进”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负面清单之外的权力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质运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监督机制,常态化推动负面清单落地实施,严禁“明进暗不进”,推动更多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一站式”中心功能。
三、编制情况
开发区按照《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要求,全面开展清单梳理工作,严格按程序编制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乡办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四、重点内容说明
经梳理,开发区公布的区政务服务中心负面清单事项共13项。对于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需调整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情形,将进行动态调整。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乡办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严禁“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现象发生。
相关文件: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开发区区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