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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12-13 10:30
来源: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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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依法征收和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仅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减少生活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改善生态环境,而且对于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维护城市形象,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1〕2号),对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施行以来,我区也存在征收主体、征收模式等方面的新问题,为了规范与完善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制定《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资料收集整理阶段。为了便于学习相关知识,我局收集整理了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09号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1〕2号),驻马店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驻马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的通知》(驻发改收费〔2018〕18号)和《关于驻马店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驻计价管〔2003〕63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资料,并借鉴学习驿城区先进经验做法,为方案起草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集中起草阶段。在前期学习和交流的基础上,此次起草由我局具体负责,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局组织区财政、发改、乡办等单位集中时间、地点、人员,对方案的各种问题进行逐一研究确定,推敲把关,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为了制定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我局拟定好征求意见稿后分别向区直相关部门、三办一乡发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是论证修改阶段。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情况,我局多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区法制办审核。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征收标准。按照驻马店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驻马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的通知》(驻发改收费〔2018〕18号)和《关于驻马店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驻计价管〔2003〕632号)标准执行。

(二)征收模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征收模式采用市、区两级征收运行体制,辖区非居民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我区征收主体代收代缴,辖区居民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市里要求统一由市级征收主体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

以上说明及《方案》,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https://www.zmdkfq.gov.cn/newsdetail/85/4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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