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确保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现明确以开发区金融办为执法牵头部门,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和开发区公安分局为联合执法主体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条例》有关职责。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6月20日
为推动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确保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现明确以开发区金融办为执法牵头部门,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和开发区公安分局为联合执法主体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条例》有关职责。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