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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2-07-04 09:26
来源:人社局
浏览:6445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河南省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

15

年龄35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以上文凭,无违法违纪记录。根据开发区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同意调剂岗位的人员优先。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工会社会化工作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文艺类专业优先;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会工作,有责任心。对企业职工、新业态劳动者、公益事业等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比较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

二、 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同时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六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 7 月 1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开发区社保中心二楼就业窗口现场报名。(文明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中国社会保险二楼就业窗口)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 其它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6-2600709 0396-260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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