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6年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07 08:55
信息来源:
开发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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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等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将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全区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职责,全链条、全环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科学部署应对举措,高效处置洪涝、干旱等突发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严格恪守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职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