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5942806G15105-2025-04301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开政文〔2025〕4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5942806G15105-2025-04301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驻开政文〔2025〕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公文时效 |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乡办,区直单位和市直派驻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鼓励出口创汇奖励办法的通知》(驻开政文〔2019〕138号)、《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创汇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驻开政文〔2019〕139号)、《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创汇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驻开政文〔2021〕270号)3个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政策解读:https://www.zmdkfq.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jd/202512/t20251224_6796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