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2年5月16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2022-05-16 09:52
来源:环保局分局
浏览:1851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2692837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1

年产30万吨畜禽饲料建设项目

报告表

云南绿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驻马店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汝宁大道

驻开环监表〔2022〕4号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驻马店正大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畜禽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驻开环监表[2022]4号 

驻马店正大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615256029D)关于《驻马店正大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畜禽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5月16日

上一篇:关于拟对河南省华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篇:开发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告知 [2022]02号

手机版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