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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2023-02-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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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地址

局机关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板桥路东段

市政所和园林所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大道1299号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季)

负责人姓名:朱亚丽

联系方式:0396-2666039

二、机关职能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加挂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牌子,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派驻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局领导班子双重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依照职权划分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管理违法占道行为、无照或未在指定地点经营。

(四)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五)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委托实施以下行政处罚以及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1.负责行使辖区内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区本级建设、管理部分)、城乡规划(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建筑市场(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2.负责行使辖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3.负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中涉及城管部门对个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4.负责行使辖区内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5.负责行使辖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实施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六)承办市政府交给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其他监管执法事项。

(七)承办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纪检督查室(网格办)、信访法制室、工会、执法大队(制违办、油烟办、控尘办)、数字城管中心、关王庙冲洗站、园林所、市政所、环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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