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13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2023-11-13 16:12
来源:环保分局
浏览:11653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2692837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关于《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增加3台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1).pdf


上一篇: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深入社区开展环保普法宣传
下一篇: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拟批准的公示

手机版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