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首责,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环节中严格审核干部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规范廉政回复流程。采取归口管理、统一回复的方式,从接收函件、组织审查、结果反馈、建档留存等程序作出明确要求。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相关科室进行联合会审研判,会审结果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并对每一份征求意见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责任倒查机制,对泄露被征求意见人的相关情况或把关不严、故意隐瞒、以权谋私等问题导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进行严肃处理。
开展综合分析研判。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规范性,在收到有关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还在影响期内,是否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情形。同时,综合考量巡察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廉政审核建议,经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情况的复函,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深化廉政档案运用。把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开展廉政审查的重要抓手。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结合个人廉政档案强化日常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监督等方面信息,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精准政治“画像”,并加强对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的研判,查找普遍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坚持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进行提醒教育,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