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驻马店市金河土地咨询有限公司、驻马店正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等28家企业符合普通稳岗返还政策,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02900.3元,现将第四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和劳动保险中心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396-2608531
附件:2022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附件:2022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xls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和劳动保险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