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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年1月30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2024-01-30 16:12
来源:环保分局
浏览:652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2692837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1

河南众达标识有限公司年加工7000件金属标识牌建设项目

报告表

河南诺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兴业大道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北侧

开环监表[2024]3

 

关于《河南众达标识有限公司年加工7000件金属标识牌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驻开环监表【202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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