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269283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年产3万吨光伏半导体单晶硅坩埚专用硅料、光纤及石英制品专用硅料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智慧路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 驻开环监表[2024]2号 |
关于河南一驰发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光伏半导体单晶硅坩埚专用硅料、光纤及石英制品专用硅料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驻开环监表【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