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269283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保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医用物品洗涤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聚源环保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兴业大道1768号院1号厂房 | 驻开环监表[2024]1号 |
关于《河南保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医用物品洗涤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驻开环监表[2024]1号.pdf